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9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截至目前,部分企业已在“建筑劳务作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平台)内完成信息归集工作,但仍存在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完整、覆盖面不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情况进行摸排,指导企业及时进行信息归集。
二、积极自觉报送。各建筑劳务作业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登陆系统平台(网址:http://139.224.132.59/#/login),及时报送企业及人员信息。
三、做好数据维护。对已归集的企业及人员信息需要变更的,企业应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准确性。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做好填报,确保相关企业应归尽归;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各监理单位、建筑劳务工程发包单位要做好项目上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督促和审查工作,确保材料齐全,及时上报;各建筑劳务作业企业要提高认识,及时、如实报送数据,共同保障我市建筑劳务行业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专项检查,对各板块在建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归集率进行排名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进行信息归集劳务作业企业所在项目进行公开通报,并对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