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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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原文

各区住建委、政务服务办,全市建设工程从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企利民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市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函》(建办厅函〔2022〕207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市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推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2023年4月1日起,我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二、申领方式

我市企业申请办理建筑活动从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延续、变更、增项、升级、重新核定等事项),审批通过后,企业应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我的应用-我的证照-津心办认证”获取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三、其他事项

启用电子证书前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使用,无需换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证有效期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换电子证书。

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纳入我市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建筑领域相关活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再要求相关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查验。

2023年3月28日

(系统维护:022-28468153;建筑业、监理企业:022-24538428;勘察设计企业:022-2453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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