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后,这几个地区已明确需要考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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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

虽然22年一建考试已经结束,但是还有这几个地区需要进行考后审核,才能顺利拿到证书。

这几个地区的考生一定要注意!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采用考后审核的省份(不包括停考省份)有:广东、江苏、福建、浙江、宁夏、贵州、湖南。

1.广东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2.江苏

(一)审查对象。

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 将在2023年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3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

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

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3.福建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a.com/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  )—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4.浙江

考后核查。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 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信息不实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 关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5.宁夏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复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报名时所选择的五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6.湖南

(一)人员范围。

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二)时间及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附件3)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

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特别提醒:2002年前取得的学历信息均无法通过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后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均能实现在线自动核查,请报考人员在学历维护时仔细核对毕业证编码(电子注册码)、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培养方式等信息。

在报名阶段作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的,人事考试机构将对应试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报考。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贵州

凡属按本通知要求报考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考试结束后(11月21日至12月28日)完成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当次相应考试科目成绩。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

资格审核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s://gz.rz.zjcloud.net.cn/  )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在报名平台已点击“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4小时后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在资格核验日期截止前,查看本人资格核验状态或结果,或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3)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本次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9月30日)并上传。

注: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4)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详见“报名要求”。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上传主项证书。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需上传下列两项材料:

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理满20年的工作证明(按附件出具)。

注意: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按照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报考省份采用考后审核方式的考友们,一定要关注考后审核通知,及时按要求完成考后审核,避免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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