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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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施工企业:

依据《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办法》(津建质安〔2017〕118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且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A类、B类、C1类和C2类“安管人员”。

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B类(项目负责人):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C1类、C2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其中申请机械类(C1类)考核的人员需提交本市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二、报名程序

“安管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一律通过受聘企业统一办理网上报名。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本通知发布后即可进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http://60.29.202.89:8812/),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后,进入系统。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线报名”填报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相关信息。上传照片为一寸白底证件照。

(三)企业法人填写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前承诺书(附件1),法人签字/盖章、单位盖公章并上传。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按报考类别上传报考材料(材料上传清单见附件2),滚动开展报名信息审核工作,企业应通过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跟踪各自报名信息审核进展,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对审核退回等情况可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后重新上报。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方式

(一)打印准考证:企业自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后开始打印准考证。

(二)考核时间: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及有关规定,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不得入内。

理论考核地点:天津市建筑行业培训服务中心(河东区大直沽中路与八纬路交口神农百草医院右侧)。

(三)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考试(闭卷)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企业按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将考试合格人员按以下程序申办证书相关业务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申请办理“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申请”业务,根据提交申请情况系统将自动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安管人员本人可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个人账户)——我的应用——我的证照——津心办认证”进行查询、下载。

六、C1类理论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以准考证上的考核时间为准,按时参加现场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地点: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由市内去塘沽方向坐轻轨9号线,到东丽开发区站下车过天桥在马路左侧顺行300米左右即到),考核时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企业如有隐瞒欺骗、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予以全市通报且企业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安管人员”考核的处罚。

(二)为了防止公共资源浪费,考试未通过或缺考的考生两个月内不得再报名参加考试。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经费由政府承担,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与“安管人员”考核有关服务,并以此收取费用的均属不当行为,敬请广大企业和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前承诺书

2. 报名审核材料上传系统清单

( 联系人: 宋安、付玲; 联系电话:23529060、23528849 有关网络问题请咨询: 284681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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